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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去入国管理局时不知该怎么办理手续时,请在本业查找。
每项手续的办理内容和需要的手续都不同,很容易产生错误,所以为了更详细地了解办理手续的方法首先请在本业查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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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逗留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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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逗留资格,脱离日本籍或出生本国或因其他理由而没办理过入境管理法所规定的一切手续而逗留本国的外国人,从发生理由的那天开始,要在本国逗留60天以上时,必须需要取得此逗留资格。
本国的逗留资格制度是为了公平的管理入境·逗留本国的外国人而设定的。脱离日籍或出生于本国或有其他理由而没有办理入境许可手续而逗留本国的外国人,也需要取得本国的逗留资格。
但,对于因这些理由而逗留本国的外国人,不能立即征收出入境管理上的义务,或因这些理由而逗留本国的外国人没有长期逗留意思的时候。从发生理由的那天开始60天内,即使没有本国的逗留资格时也可以逗留本国。但,如果想继续逗留本国时,必须在发生理由的那天起,30天内取得逗留资格。
想取得逗留资格的外国人,需要向法务大臣提出法务省令所规定的办理手续「逗留资格许可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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